泊头职业学院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的有关规定
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14-07-09 07:10:52
 
   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,确保全校各项工作有序协调高效运转,根据沧州市委、市政府(沧市传〔2006〕6号)文件精神,现就我校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。
    一、自2006年9月1日起,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在工作日期间,因公、因私离开学校,包括出席会议、外出考察、进修学习、治病探亲等事项,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。
    二、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请假实行分级审批。干部外出,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向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。校领导副职外出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;处室正职外出向分管学校领导请假,并报告学校主要领导;处室副职外出向处室正职请假,并报告分管学校领导。如外出时间较长(三天及以上),要同时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。
    三、领导干部外出返校,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领导销假。
    四、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落实请销假制度,同时严格把好请销假审批关,确保全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运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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